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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番禺区人民法院重判卷烟制假分子

  

  近日,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对去年 12 月 29 日“海鹰行动”破获的特大卷烟制假案作出一审判决,主犯罗张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 180 万元;徐钢生等其它 6 名卷烟制假分子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,并处 170 万至 50 万元不等的罚金。

  此次重判卷烟制假分子,是广州市局在卷烟制假案件经营上的一次重大突破,是卷烟打假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有机衔接取得的成果,给卷烟制假分子以巨大震慑,必将推动卷烟打假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。

( 专卖办供稿 )